保密警示:上海某公司被吊销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
近期,国家保密局发布公告,吊销上海上外印务中心有限公司“国家秘密载体印制(国家统一考试试卷)甲级资质”。
详情如下:
因上海上外印务中心有限公司在印制业务过程中,严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一条和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家保密局令2020年第2号)第四十五条规定,决定吊销上海上外印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(国家统一考试试卷)甲级资质(证书编号:YZJ192100205)。
现予公告。
根据上述公告,该企业违反了相关法规,那么具体是什么法规呢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》
第四十一条
经保密审查合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,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,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暂停涉密业务;情节严重的,停止涉密业务。
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》
第四十五条
资质单位不再符合申请条件,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吊销其资质,停止其涉密业务:
(一)涂改、出卖、出租、出借《资质证书》,或者以其他方式伪造、非法转让《资质证书》的;
(二)将涉密印制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给无相应涉密资质单位的;
(三)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,未按法定时限报告的;
(四)拒绝接受保密检查的;
(五)资质暂停期间,承接新的涉密印制业务的;
(六)资质暂停期满,仍不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;
(七)发生泄密案件的;
(八)其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- 上一篇: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“互联网之光”博览会侧记 [2022-11-11]
- 下一篇:2022上半年我国网络安全产融合作关注度不减 投融资事件数量同比增加7.3% [2022-09-02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