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密警示:上海某公司被吊销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

2022-10-12 10:18:40      点击:

近期,国家保密局发布公告,吊销上海上外印务中心有限公司“国家秘密载体印制(国家统一考试试卷)甲级资质”。


详情如下:


因上海上外印务中心有限公司在印制业务过程中,严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一条和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》(国家保密局令2020年第2号)第四十五条规定,决定吊销上海上外印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(国家统一考试试卷)甲级资质(证书编号:YZJ192100205)。


现予公告。


根据上述公告,该企业违反了相关法规,那么具体是什么法规呢?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》


第四十一条


经保密审查合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,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,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暂停涉密业务;情节严重的,停止涉密业务。


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》

第四十五条


资质单位不再符合申请条件,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吊销其资质,停止其涉密业务:


(一)涂改、出卖、出租、出借《资质证书》,或者以其他方式伪造、非法转让《资质证书》的;

(二)将涉密印制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给无相应涉密资质单位的;

(三)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,未按法定时限报告的;

(四)拒绝接受保密检查的;

(五)资质暂停期间,承接新的涉密印制业务的;

(六)资质暂停期满,仍不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;

(七)发生泄密案件的;

(八)其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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